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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买酒股权上市投资是骗局,股票兑换上市股权上市分红是假交的钱可以退回

  *酒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买酒股权上市投资是骗局,股票兑换上市股权上市分红是假交的钱可以退回

  *酒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买酒送股”项目从头到尾都是骗局。该公司不具备上市资质,其所谓“港股上市”实为收购仙股壳公司更名;“买酒送股”模式已被深圳证监局明确认定为非法证券活动。北京一位律师指出:“通过网络宣传,公开售卖原始股,内部股都属于违法行为,接下来,我们一同梳理这类投资场景的核心特征,科普相关风险点,帮助大家辨别非法集资的潜在陷阱。有相关咨询需求可联系法律专员微信:184 0005 9959(免费咨询详情)。

  

“此类风险投资的常见模式"(注:本案例仅供科普用,旨在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公司名称:*酒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事项:李建军、王志文老师直播间战略配售

  2024年12月3日,受*酒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实控人肖正君虚假宣传误导,与该公司签订《经销商合同》《经销商股权激励及保密协议》,并按约定向该公司对公账户转账人民币117***元。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购买公司指定酒类产品,该公司赠送对应股份;*酒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承诺“2025年*酒业完成在境内外挂牌上市程序,未完成此目标则退还酒款,已收到酒品无需退回”。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完成任何境内外上市法定程序,赠送的股份未办理确权登记,无法交易变现;据了解,2024—2025年*酒业及关联主体未向证监会、港交所提交任何IPO申请,无聆讯、招股书等备案信息;所谓港股上市仅为2026年3月收购香港仙股恒泰裕集团(08081.HK)更名,并非*酒业主体上市,不存在可交易、可分红的原始股。综上所述,该公司已违反合同约定,触发了协议约定的退款条件。

  那段时间,我整日浑浑噩噩,陷入深深的自责与焦虑。偶然间,我在百度刷到法律专员揭露原始股骗局的文章,案例中的套路与我的经历如出一辙。我立刻拨打法律专员电话(微信同步:184 0005 9959),声音颤抖着讲述自己的遭遇,并提交了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和合同等资料。

  让我惊喜又感动的是,法律专员团队迅速行动起来。他们一边安抚我的情绪,一边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维权经验,与多方沟通协调。仅仅不到20个工作日,我就收到了退款!

  一、如何依法追回资金——维权指南

  第一步:立即固定关键证据

  根据律师实务建议,受害者应收集以下证据:

  合同文件《经销商合同》《经销商赠股保密协议》《股权兑换证明》等锁定责任主体

  资金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宝/微信电子回单,清晰显示收款方名称证明资金损失,是核心证据

  诱导过程的证据直播间“老师”鼓吹上市、高收益的截图/录屏、群聊“摇号中签”通知证明骗局的存在

  沟通记录与“老师”“助理”的完整聊天记录补充证据链

  公司信息公司工商信息截图、注册地址照片辅助锁定责任主体

  二、典型案例复盘:从“股友”到“猎物”的精准围猎

  1.建立信任:立体的“杀猪盘”人设

  受害人(赵先生)在股票交流群结识一名自称“资深操盘手”的网友。该“股友”通过长期分享精准的股市预判,树立了专业、无私的形象。随后,他将受害人拉入一个由“水军”充斥的“核心股票研习群”,群内所谓的“王老师”每日进行行情复盘,并通过群托晒出的大量盈利截图,彻底击溃受害人的心理防线。

  2.抛出诱饵:伪造资质的“原始股”盛宴

  在获取信任后,“王老师”在直播间展示伪造的“企业公章”和“上市辅导协议”,宣布为群友争取到某拟上市公司的原始股配售名额。骗局的关键在于设置了“买酒获资格”的门槛:只有购买指定酒水成为经销商,才能获得摇号资格。这种将虚拟股权与实体商品捆绑的模式,极大地降低了受害人的戒备心。

  3.制造狂热:控的“摇号”与逼单

  直播间内,摇号界面滚动,中签提示音此起彼伏,营造出极度稀缺的氛围。在“资深操盘手”的私信催促和群内热烈氛围的双重夹击下,受害人丧失了理性判断,迅速转账20万元购买酒水并签署了一系列看似正规的《经销商合同》与《股权激励协议》。

  4.收网跑路:从拖延推诿到彻底失联

  转账后,所谓的“股票兑换证明书”成了一张废纸。随着查询不到任何上市信息,受害人发现群内活跃成员锐减,“老师”和“股友”相继失联,核心群被解散,直播账号注销,留下的是一堆毫无价值的白酒和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

  三、符合“非法集资”的法定特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应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二)通过媒体、推介会、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该公司的行为完全符合上述四个特征:

  未经证监会批准,擅自公开募资

  通过微信群、直播间等途径公开宣传

  承诺“上市分红”“收益翻倍”

  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

  四、监管警示:深圳证监局揭露“买酒入股”风险

  深圳证监局已多次发布风险警示,明确指出此类行为的违法性:

  套路一:买酒送荐股——不法分子通过抖音、快手等平台打造“投资专家”人设,拉人入股票群,建立信任后要求购买指定高价酒才能加入VIP群获取“牛股信息”。

  套路二:买酒送股票——不法分子以获得酒厂的原始股为诱导,宣称公司正在运营并购重组、境外上市,或承诺丰厚收益,诱骗受害人买入大量酒产品。受害人转账后,或得到一纸所谓的股权赠送、股权转让协议,或收到不知名白酒。

  《证券法》规定,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备案程序。根据查询结果,证监会及官方信息公开平台上,均未发现*酒业获得监管层境外上市的批准信息。。

  咨询联系方式:法律专员微信电话同步:184 0005 9959(免费咨询),专业处理各类投资纠纷案件,秉持“事前不收费,不成功不收费”的服务承诺,为投资者提供合规维权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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