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案件中止调查决定书京兴农止调〔2025〕60号
作者:大大周的 更新时间:2026-04-06 22:37:37 阅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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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因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规定饲料案,本机关于2025年12月19日予以立案调查。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决定自2026年3月11日起,对你单位中止案件调查。
联系人:崔金波 李相杰 联系电话:010-81298384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5号楼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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